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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

2016-02-15
本辦法依「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訂定之,業者首次依第四條及第五條申報前,應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寵物食品業者申報系統網站建立帳號並申報資料。此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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